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川经信技创〔2017〕13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川经信办技创〔2017〕60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南》),现启动省企业技术中心2020年认定和已认定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一)2020年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实行网上申报。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申报基本条件并自愿申请认定的企业登录“四川省技术创新平台”(http://182.140.197.123:9666),进入“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申报资料。编写申请材料的相关要求按《工作指南》执行。
(二)企业技术中心完成网上填写并点击上报,生成《认定申报表》《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将材料装订成册并盖章后于5月22日前报送市(州)或扩权试点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三)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登录“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系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并填写推荐意见,于5月29日前将辖区内企业技术中心综合推荐意见正式行文上报,并附各企业《申报表》及申报材料(纸件,一式一份)。
二、已认定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
(一)2020年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实行网上评价。参评企业技术中心登录“四川省技术创新平台”(http://182.140.197.123:9666),进入“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评价材料, 相关要求按《工作指南》执行。
(二)评价材料包括: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2019年工作总结、企业技术中心考核表和相关附表及支撑材料。
(三)企业技术中心完成网上填写并点击上报,生成《四川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年度评价申请表》,将该表打印并盖章后于5月22日前报市(州)、扩权试点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四)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收到企业《四川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年度评价申请表》后,登录“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系统”对企业网上评价材料进行核实并出具审查意见,于5月29日前将辖区内企业技术中心综合审查意见正式行文上报,并附各参评企业《四川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年度评价申请表》(纸件,一式一份)。
(五)经济和信息化厅将按照规定组织评价并公布评价结果。
三、有关要求
请各市(州)认真做好认定的审核、推荐工作,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企业加大培育力度,为进一步强化我省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打好基础。
依据《管理办法》要求,指导、督促企业认真及时完成评价工作,确保真实性,企业因自身原因未及时报送评价材料或考核未及格的将取消其省企业技术中心资格。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梦溪、张春霞
联系电话:028-86265751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