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加快先进适用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应用,引领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2019年度国家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及“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工作总体安排,现就做好相关技术装备和产品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工作
(一)申报范围。本次申报的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是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相关标准要求,满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节能减排市场需求、能效水平先进、节能经济性好、社会效益显著的技术和装备。
1. 工业节能技术。申报的节能技术可在钢铁、石化、化工、建材、有色金属、机械、轻工、纺织、电子等行业广泛推广应用。重点征集流程工业节能改造、重点用能设备系统节能(工业锅炉及窑炉、电机系统、变压器等)、可再生能源与余能利用、工厂和园区能量系统优化(能源梯级利用、微电网、储能、保温、密封等)、能源信息化管控、煤炭高效清洁利用等技术,以及其他以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为特征的先进技术和工艺。相关技术须满足以下条件:
(1)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产权明晰;
(2)技术水平先进、适应性强,具有推广前景,可带来较好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
(3)目前的行业普及率低且有应用案例、正常运行一年以上。
2. 工业节能装备。具体范围为电动机、工业锅炉、变压器、风机、压缩机、泵、塑料机械、农机装备。
(二)申报材料。
1. 工业节能技术。
(1)填写工业节能技术申报表并编写技术报告(附件1第一、二部分);
(2)申报多项技术的须填写《工业节能技术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1第三部分)。
2. 工业节能装备。
(1)填写《工业节能装备申报表》(附件2第二部分),如申报装备是系列产品,只填一份,但申报多项装备时,每项装备填写一份,并填写《工业节能装备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2第四部分);
(2)根据装备所属行业的不同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系列产品应按照产品规格提供相应材料,具体详见《工业节能装备分类申报要求》(附件2第三部分)。
二、“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工作
“能效之星”产品是指在节能产品的基础上,与同类产品相比能效领先的量产产品,主要分为终端消费类产品和工业装备类产品。
(一)评价范围。电动洗衣机、热水器、液晶电视、房间空气调节器、家用电冰箱、电饭锅、微波炉、电磁灶、吸油烟机、空气净化器,以及电动机、工业锅炉、变压器、风机、压缩机、泵、塑料机械,具体详见《产品评价范围及分类表》(附件2第一部分、附件3第一部分)。
(二)评价原则。在符合法律法规、质量、安全与环境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依据相关评价规范(附件2第三部分、附件3第二部分)和能效指标,选择能效水平领先的产品。
(三)申报材料。
1. 申报终端消费类“能效之星”产品需填写《终端消费类“能效之星”产品评价申报表》(附件3第三部分),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 申报工业装备类“能效之星”产品在填写《工业节能装备申报表》(附件2第二部分)时注明申报“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即可。
三、报送要求
(二)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后,于2019年6月30日前将申报汇总表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光盘一张)报送我厅,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环资处 李鹏
联系电话:028-86268630
电子邮箱:hzc@jxt.sc.gov.cn
附件:1.工业节能技术申报要求
2.工业节能装备及工业装备类“能效之星”产品申报要求
3.终端消费类“能效之星”产品申报要求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