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商贸发〔2019〕15号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部署要求,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搭建国家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平台,促进加工贸易全球行。由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广东省商务厅、东莞市人展政府承办的第十二届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以下简称“加博会”)将于2020年4月16日至19日在广东省东莞市举办。“加博会”汇集了珠三角众多加工贸易企业,各市(州)应组织企业和产业园区等利用“加博会”的平台,进行商品展示,结识加贸企业,寻找合作对象,开展经贸对接和商品采购。我厅将组团参加,并列为我省“万企出国门”重点活动计划。为做好我省组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时间:2020年4月16日至19日
二、展会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广东现代国际展览中心
三、展会规模:展览面积按7万平方米规划。
四、参展行业:设置国际智能手机及移动终端产业展、国际潮流服装服饰及鞋帽展、国际玩具及婴童用品展、国际时尚家居用品展、国际特色食品展、国际电子商务及物流展六个专业展区。主题展一个(包括三个板块)即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商机展、主宾国专题展示区、工业设计展。
五、主要活动:展会期间,将举办主题论坛、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对接交流会、零供对话会及产品购销对接活动、海外买家对接交流会等。
六、展位安排及参展费用:
(一)展位安排:对大型特装的企业原则上分配4个展位;其它企业原则上最多安排不超过2个标准展位。
(二)参展费用:本届“加博会”给予参展企业展位费全免;如需特装,费用由参展企业自理。
(三)参展企业申报资料:
1.企业加盖公章的加博会参展企业申请表(见附件1),表中企业及产品简介字数各控制在200字以内,加盖公章后的申请表扫描成PDF文件(300dpi)及申请表WORD文档电子版同时上报。
2.主要产品的照片(5张),格式为JPG,像素:800×600。
3.企业营业执照,格式为PDF文件,300dpi。
七、报名方式:
组展工作由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请各市(州)精心组织当地企业参展,组织产业园区开展经贸活动,各市(州)于2019年11月14日前将《参展企业申请表》(见附件1)、《参展企业汇总表》(见附件2);2020年4月9日前将《采购商人员名单》(见附件4);4月2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见附件3)报商务厅对外贸易发展处。
联系人:司晋梅 电话:028-83236256
传真:028-83224675、5028-83223610
特此通知。
附件:1、第十二届加博会参展企业申请表(附件1)
2、第十二届加博会参展企业汇总表(附件2)
3、第十二届加博会各单位参会人员报名回执(附件3)
4、第十二届加博会采购商人员名单及采购商登记表(附件4)
四川省商务厅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