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经开区经投局、财政局:
根据《雅安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雅经信〔2018〕20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雅安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雅经信技术〔2019〕2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南》)的要求,决定开展2020年雅安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申报基本条件且自愿申请认定的企业,请按照《工作指南》的相关要求,编制雅安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
二、申报时间
(一)企业将填写编制的《雅安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雅安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及相关附件装订成册并盖章后于6月30日前报送各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各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会同所在县(区)财政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于7月7日前将推荐意见联合正式行文上报市经信局和市财政局,并附申报企业申报材料纸件一式3份(附电子文档)。
附件:1.雅安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
2.雅安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3.申报2020年雅安市企业技术中心汇总表
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雅安市财政局
2020年6月3日
(联系人:市经信局 技术进步科 王勇 2239510
市财政局 经济建设科 李欢 2631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