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经开区经投局、财政局:

根据《雅安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雅经信〔2018〕20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雅安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雅经信技术〔2019〕2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南》)的要求,决定开展2020年雅安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申报基本条件且自愿申请认定的企业,请按照《工作指南》的相关要求,编制雅安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

二、申报时间

(一)企业将填写编制的《雅安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雅安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及相关附件装订成册并盖章后于6月30日前报送各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各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会同所在县(区)财政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于7月7日前将推荐意见联合正式行文上报市经信局和市财政局,并附申报企业申报材料纸件一式3份(附电子文档)。

 

附件:1.雅安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

     2.雅安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3.申报2020年雅安市企业技术中心汇总表

 

 

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雅安市财政局

2020年6月3日

(联系人:市经信局 技术进步科 王勇 2239510

          市财政局 经济建设科 李欢 2631077)

附件:
市经信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雅安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一雅安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doc
附件二雅安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doc
附件三申报2020年雅安市企业技术中心汇总表.xls